入住后发现买到凶宅|入住发现买到凶宅怎么办?什么房子叫凶宅?

吴先生夫妇在购买并入住一套房屋后,发现几年前该房屋内曾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尽管他们在购房和装修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他们仍然决定不退房。然而,他们要求卖家于先生和中介公司赔偿140万元,并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8万元。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已受理此案。

入住后发现买到凶宅|入住发现买到凶宅怎么办?什么房子叫凶宅?

去年7月,吴先生夫妇通过中介公司的居间服务,与卖家于先生签订了购房合同,以38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93平方米的房屋,并支付了8万元的中介费。去年11月,双方完成了过户手续。今年1月,于先生向夫妇二人交付了房屋。

然而,在入住后,吴先生从邻居那里得知,该房屋几年前曾有人自杀。这让吴先生夫妇非常气愤,因为他们发现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该房屋“未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杀、他杀、从该房屋内坠落死亡、意外死亡等)”,否则买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中介公司也承诺,如果交易的房屋是“凶宅”,公司会先行赔付。

然而,当他们发现房屋是“凶宅”后,夫妻二人却下不了退房的决心。吴先生表示,从开始交易到过户、交房,经历了近7个月的时间,然后又花费了4个月的时间进行装修,总共历时近1年,他们对该房屋投入了巨大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因此,他们决定不退房,要求卖房人及中介公司赔偿损失,并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通州法院已受理此案,等待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