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房和公寓】部分商品住房取得房产证未满10年不得买卖

保定市政府于22日宣布,自5月23日起,该市主城区将实施一项新规定:所有通过“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的“双限双竞”模式取得土地并开发建设的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即《房屋所有权证》)未满10年期间,不得进行买卖。

该市出台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意见》规定,所有通过“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的“双限双竞”模式取得土地的房地产项目,市价格主管部门将直接按照限定的房价或竞地的房价进行价格备案,销售过程中严禁调整备案价格。

此外,所有通过“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双限双竞”模式取得土地的房地产项目,商品住房将由公证机构进行现场摇号销售。公证机构将严禁为违法、违规房产交易行为进行公证。若出现违规交易或私下交易房产的情况,交易行为将不受法律保护。

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参加土地出让前,必须签署一份诚信经营承诺书。该承诺书将与成交公示一起公开。承诺书的内容包括:承诺履行建设程序、保证工程质量、合法预售商品房、发布真实房源信息、履行购房合同、明码标价、维护金融秩序、依法纳税、及时解决购房人诉求等。

【商品住房和公寓】部分商品住房取得房产证未满10年不得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