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9|2019新个人所得税法衔接问题官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9|2019新个人所得税法衔接问题官方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政策解读: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深入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确保新旧税制平稳过渡,税务总局发布了《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1. 公告的主要内容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经过大量测算和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专家学者和基层税务机关的意见,确定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扣缴计算方法。

2. 公告明确了居民个人的预扣预缴方法。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基本平移现行规定的做法预扣预缴。非居民个人则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并扣缴个人所得税。

3. 公告明确了居民个人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之间的差额,年度终了后可通过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税款多退少补。

4. 公告中的具体预扣预缴税款方法详细阐述了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算公式,以及采用累计预扣法的考虑。

通过以上解读,我们可以看出,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需要我们在日常征管工作中,做出相应的调整和优化,以保证新旧税制的顺利过渡。同时,对于纳税人来说,也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新的征管方法,以便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