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712永福股份东方|永福股份中签率公布、300712新股中签号查询时间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于10月20日发布公告,宣布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次发行的新股数量不超过3,50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502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101.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00.8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2元/股。

永福股份于10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永福股份”股票1,400.8万股。本次发行在发行缴款环节有重大变化,投资者需重点关注,并于10月23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需根据《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10月23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2、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10月23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4、若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一、网上申购情况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果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三、网上摇号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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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定于10月20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10月23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