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
广州,作为我国首批试点城市之一,正在积极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政策的改革。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该政策于26日正式启动,旨在解决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有限的问题,满足新市民、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居需求,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共享。
根据《管理办法》,广州市年满16周岁但未达法定退休年龄,通过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均可自愿选择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签订缴存协议,享受与强制缴存职工同等的个人所得税减免、公共租赁保障性住房、积分入户等公共服务政策,以及按月还房租等便利措施。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的实施,不仅使广州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到所有就业群体,形成了参与门槛低、缴存灵活、使用便捷、权益有保障的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让更多的缴存人群享受到制度红利,同时也符合“房住不炒”和“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政策要求,有助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提升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