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为生育家庭减负
国务院近期发布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每个婴幼儿每月可享受1000元的定额扣除。这一政策旨在减轻民众抚养婴幼儿的负担,体现国家对育儿行为的鼓励和照顾。
过去,我国针对纳税人子女的减税政策包括学前教育、学历教育的专项扣除。然而,此次新增的专项扣除针对0-3岁的婴幼儿照护,弥补了这一年龄区间的空白,使得专项扣除政策覆盖了抚育子女的全过程。
专项扣除的分类表明,过去与育儿相关的减免主要针对子女教育。而此次新增的专项扣除针对婴幼儿照护,可以理解为日常生活中所说的生活费。婴幼儿照护费用包括奶粉及其他饮食、一次性尿布、玩具、托班、看顾人员等方面的费用等,对生育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虽然一些人在政策发布时表示,1000元的扣除幅度较小,不足以吸引他们决定生孩子。但考虑到养育一个孩子的成本确实不低,生育不仅是一个重大的家庭经济决策,也是生物基因传承的本能,同时还有家族和情感等多方面的考虑,是一个综合决策。
同时,育儿不仅是家庭的事,也是社会和国家的事。生育率的下降、老龄化的趋势是宏观社会现象。每个家庭决定生不生育、生育几个孩子,是微观家庭的选择,两者之间存在着密切关联。目前,促进生育已是政策制定的重要考量。
虽然政策可能无法毕其功于一役,但多样化的组合拳和长期的方向坚持可以实现其目标。例如,“小步快走”看起来微小,但如果叠加了时间和可预见的增幅,效果仍然会是可观的。

我是一名4周岁儿童的家长,目前无法享受文章开头提到的减税政策。这些例外的情形,也提示着政策未来可以打补丁的方向。比如,3岁以后的照护费用是否也能减税?随着孩子身心发育与进入接受学校教育的年龄,3岁以后的育儿支出是有增无减的。个税采取的是累进税率,收入越高,税率也越高。沿着这条思路,育儿方面的减税是否也能采取这种形式?针对二孩、三孩等多孩家庭,是否可能实施累进减税优惠?例如,养育0-3岁的一孩税前每月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二孩、三孩多倍扣除,以体现对多孩的鼓励。
通过调整个税政策来发挥支持生育的目的,还有很多维度可以考虑。例如,全职妈妈并没有收入,但其对家庭和育儿的贡献度并不低。如果按照家庭总收入或家庭成员平均收入征税,不仅更显公平,也能有效提高家庭可支配收入,从而起到支持生育、养育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