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三季度寿险公司偿付能力排行榜:2家风险评级为C!

目前,除部分持续多年不披露相关数据的公司外,各家保险公司2024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已经披露完毕。

此前,我们已经分析过寿险公司的保费增速和利润情况,相关链接详见文末~

今日,再来看看各家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情况吧!

01

76家寿险公司

2024年三季度付能力排名榜

注:本文统计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继2023年,3.5%定价的人身险产品停售后,2024年8月底,3.0%定价的传统寿险产品也全部停售,分红型保险和万能险的上限,自10月1日起也分别下调至2.0%和1.5%。

这次人身险产品的集中停售潮,也再度激发一波抢购潮,助推行业保费收入快速增长。

根据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的数据,2024年前9月,人身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3.48万亿元,可比口径下同比增长7.8%。

当前,外部市场利率下行的趋势并没有改变

2024年以来,定期存款利率已经两次下调,以五大行的定期存款为例,五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已经降至1.55%。

再加上,按照金融监管总局下发的《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明确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

受三大参考利率继续下调的影响,后续定价利率不排除进一步下调的可能~

从各国保险业发展历程看,管理利率风险最常见也最有效的举措就是从负债端入手,下调产品预定利率,发展浮动收益型保险。

而且,保险业“新国十条”也提出,“支持浮动收益型保险发展”,为新形势下人身保险产品守正创新、转型发展指明了方向。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人身险司司长罗艳君在第五届寿险业转型发展论坛上表示,发展浮动收益型保险,必须深刻汲取境内外保险市场发生过的销售误导等教训,加强分级分类监管。

而随着人身险产品向浮动型收益加速发展,对保险公司的销售能力、投资管理能力等要求更高。

比如,近三年或者更长时间的投资收益率和盈利能力等,详见《77家寿险公司近三年投资收益率》

当然,大家最为熟悉的指标之一,可能还是偿付能力!因为他代表着险企对保单持有人,履行赔付义务的能力。

02

风险评级:2家为C

增资、发债、利润增加

多数寿险公司偿付能力提升

2家风险评级为C,2家未披露~

2021年年初,银保监会正式下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规,偿付能力一共有三个关键指标,分别是: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风险评级。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是衡量保险公司高质量资本的充足情况;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是衡量保险公司资本的总体充足情况。

至于,风险综合评级,是衡量保险公司总体偿付能力风险的大小。

根据“13精”的统计,2024年三季度76家寿险公司偿付能力都充足,上一季度风险评级方面,有2家为C。

需要注意的是,2024年监管调整评级规则,每半年评价一次。

三峡人寿和北大方正两家公司,在2023年底成功增资,偿付能力充足率有所提升,因此,此次风险评级均从D上升至C。

此外,2024年一季度风险评级为C的两家公司,分别是华汇人寿和合众人寿。

其中,华汇人寿未披露2024年二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合众人寿截止发文仍未披露偿报。

18家增资,8家发债,净利润增加,险企偿付能力有所提升!

分公司去看的话,2024年三季度末,大多数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还是有所上升。

从上图可见,在可统计到的76家人身险公司中约62.3%的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较上季度提升。

熟悉保险公司经营的大家,都知道依托资本提升偿付能力的话,分为内源性和外源性资本。

2024年三季度,不少寿险公司抓住资本市场上涨机遇,投资收益大幅增加,净利润显著增长。

据“13精”统计,75家寿险公司合计净利润为2848.7亿,同比增长128.7%,创近十年新高!

而且,亏损机构的数量也较上年有所减少,详见《2024三季度寿险公司利润榜》。

再加上,2024年以来,已经有18家保险公司成功增资,其中,12家寿险公司合计增资近154亿。

此外,还有8家保险公司通过发行资本补充债或永续债进行资本补充,累计发债规模达798亿。

因此,在内源性和外源性资本的双重加持下,多数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有所提升。

03

北大方正等险企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

中华人寿等核心偿付能力低于75%

北大方正等险企综合偿付能力低于120%,中华人寿停止互联网人身险业务!

不过,按照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对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60%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的机构,会被列为数据核查的重点对象。

2024年三季度,有三家人身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包括北大方正等,详见上图。

此外,随着保险公司进入分类监管时代,对于分支机构增设和业务开展等,都需要满足不同的监管要求。

详见《又3家暂停互联网人身险业务,还有险企不能筹建省分》。

以偿付能力为例,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75%的话,将不能开展互联网人身险业务和个人养老金业务,也不能筹建省分公司等。

2024年三季度末,中华人寿和国联人寿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低于75%,其中,中华人寿已经于2024年1月宣布暂停互联网人身险业务。

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提升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

前文提到,2023年刚刚增资17亿的北大方正,2024年三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环比下降,再度低于120%,主要是因为持续亏损。

2023年至2024年三季度末,北大方正人寿已经累计亏损约23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也从2023年末的133.6%降至118%。

由此可见,对于很多中小险企来讲,自身造血能力不足,如果公司持续亏损,一味的靠股东增资维持偿付能力,难以为继。

这也是为何,从2023年以来,监管通过“报行合一”等方式,不断强调行业要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提升负债质量。

详见《面对利率下行和资本市场波动,逆周期下“破困而生”》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人身险司司长罗艳君也提到,保险公司要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长周期考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