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卷材540卷/罚款16.6万!河北这家防水企业因不合格产品被重罚
近日,河北省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网站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河北鑫禹邦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因生产不合格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被处罚:没收不合格的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540卷;罚款166260元。
据沧渤市监处罚〔2022〕01号文件显示,2021年10月20日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河北鑫禹邦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三个批次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进行抽检,经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型号为:SBSIIPYPEPE410和SBSIIPYPEPE310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不符合GB18242-2008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涉嫌构成生产不合格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违法行为,2021年12月29请主管领导批准立案,并对当事人涉案未售出的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予以查封。
当事人于2021年12月9日提出复检申请,经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于2021年12月22日对复检样品进行了检查,不符合复检要求,原因:样品封条,有变化,与原照片不符,涉嫌换样。
2022年1月24日,沧州渤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下达了沧渤市监罚告〔2022〕3001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将本局拟作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权利告知了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局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