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万信达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
2025年05月21日,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二分局就秀山县万信达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秀山县万信达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苗
住所: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和街道物流园区仓储中心B区1号仓
品牌:中通
二、案由
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三、主要事实
市局交办单中显示的用户举报提供的物流单号及相关物流中转信息,该单位总经理询问笔录等。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按约定方式投递快件。
承办单位: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二分局
公开日期:2025年05月23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