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哪有什么三角债?跟你讲讲合同相对性

欠债还钱哪有什么三角债?

说说关于欠钱和三角债的问题。比如刘备、关羽和张飞这三个人,假如关羽找刘备借钱,借了20万,然后刘备就找关羽还钱,关羽又说张飞借了他30万,所以他就没有钱还给刘备。

很多人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况,就是三角债,因为别人欠了自己的钱,自己没办法钱还给别人,这当然很多都是借口,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实际上是可以还的。可刘备就比较尴尬,找关羽还钱,关羽又被别人欠了30万,也不好意思,于是就可能一拖再拖,拖着这个钱一直拿不回来,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

不要这样去想,法律里有个概念叫合同相对性。合同相对性的概念就是我跟你签合同,我借钱给你,我刘备借钱给你关羽,那么就是我刘备和关羽之间有这个合同关系,跟张飞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不要把第三人给扯进来,不要说什么三角债不三角债的问题,你借了我的钱,你就得还这个钱,这就是合同相对性。

而法律是这么认为,也是这么支持的,所以不管别人是否欠了你的钱,你是必须要把钱还给我的,就是说不管张飞欠了关羽多少钱,刘备找关羽要,关羽就得还刘备的这个钱,这是合同相对性。

所以说这不仅仅是在欠款方面,包括任何合同当中的履约违约问题,都是基于这个合同相对应的概念去推进的。所以不要说跟你发生关系的人怎么怎么样了跟你没关系,这个不管,关键就在于我跟你发生的这个合同,你必须要履行合同,你的违约是因为第三人造成的,那么OK你可以找第三人,但我要找你,你要承担我的责任。别人对你有什么侵犯或者是有什么违约,你去找第三人跟我没关系,所以我要主张的你就得还给我,是这样一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