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政: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电子票据一体化流程再造成效明显
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是山东省财政厅“4+11”流程再造首批推出的重点事项。通过再造一体化业务流程,真正实现缴费取票“最多跑一次”或“零跑腿”的服务新模式,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谋划推进,盯紧一个目标
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电子票据流程再造是助推省委、省政府“一次办好”改革的实际举措,是深化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也是打造优质高效便捷政务服务的迫切需要。作为主题教育对标整改事项,山东省财政厅把为民服务解难题作为工作目标,盯紧不放,按照总体谋划、试点先行的改革思路,围绕全省“一盘棋”推进实施流程再造。一是科学制定改革方案。按照财政部的改革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山东实际,制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改革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并对组织领导、分工协作、推进实施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督促指导市县财政部门细化改革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改革成效。二是积极稳妥开展试点。以满足缴费方式多样化、便民服务高效化为导向,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由省级向市县拓展,加快实现无纸化缴库;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由省级教育、医疗、线上缴费等重点领域向全领域、全级次拓展,做到省市县三级多点发力、早获实效。三是全面覆盖推进改革。流程再造牵扯全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涉及面大,整体性强,系统改造对接任务重,聚焦实现缴费取票线上“零跑腿”、线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与执收单位、代收银行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调研座谈、专家论证和现场办公等方式,确保改革覆盖到所有执收项目、票据种类和用票单位。目前,省级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已经全面铺开,财政电子票据已经涵盖所有票据种类,16家代收银行已经完成系统兼容升级,流程再造呈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的良好态势。
二、流程再造,创新两个模式
三、便民利企,聚焦三个更加
四、平台监管,扭住四个坚持
非税收入收缴既要不折不扣落实各项降费减负政策,又要应收尽收、依法征收,必须织紧织密监管网。一是坚持标准统一。建立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电子票据数据标准、基本管理流程及编码规则,严格按照收费基金目录清单设置项目信息,为非税收入一体化管理、自动化分成、智能化分析和财政电子票据顺畅流转、规范使用、便捷查询奠定基础。在财政部编码规则范围内,创新性的将票据号码前两位设置为地市代码,大大提高财政电子票据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坚持全省统建。采取省级“大集中”模式,升级改造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建设部署“一个系统、两个平台”(财政部统一开发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信息推送和数据查验两个平台)。全省各级各部门通过省级系统平台进行非税收入收缴,开具、查验财政电子票据,避免重复建设,保障信息安全。三是坚持源头管控。业务流程调整规范后,非税收缴由“票款分离、以票促收”转为“先款后票、以码控收”。凡涉及非税收入执收项目,均由省级系统统一调整、取消或停用;凡开具的财政电子票据,收款项目必须从系统选取,不得随意填列;凡省级面向社会公众的非税项目,均要实现无纸化缴库,从根本上解决了原有票款信息不对称、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四是坚持系统集成。推进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电子票据系统与执收单位业务系统、财税库银联网系统的对接贯通,实现缴费、开票、告知、查验等环节信息同步、无缝链接。2025年11月份,山东省法院诉讼费与电子票据系统成功试点应用,标志着涉及财政、法院和代收银行的8个业务系统全部打通,全省上线后,每年近500余万份手工开具的诉讼费票据全部通过系统生成、票款信息全程监控,极大强化了财政资金安全监管水平。
截至2025年12月25日,山东省共1585家单位上线,开具财政电子票据近33.82万份,收缴资金10.72亿元,节约印刷成本约28万元,在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集成智能监控的同时,极大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