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晨化股份(300610)于3月1日发布公告称,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23年至2025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2023年度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潇湘晨报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