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月2日收到本公司总裁杜树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年龄关系,杜树良先生申请辞去本公司总裁职务及在子公司担任的董事等所有职务。辞职后杜树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接受杜树良先生的辞职申请,自其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2018年1月2日)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杜树良先生本人持有本公司股票308,583股,占公司股本的0.0379%,不存在其配偶或关联自然人持股情况。关联法人上海浩洲车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3,718,720股,占4.14%的股份,杜树良先生为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树良先生原定任期为2017年9月29日至2020年9月28日。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公告

杜树良先生辞职不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其工作内容已按公司规定交接完毕,公司将在申报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锁定相关事宜。

二、杜树良先生长期担任公司重要领导职务,在公司经营,特别是在公司原摩托车产业对外合资合作、煤炭产业的进入和推进物流产业发展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本公司对杜树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