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朗源股份高管被“喊”去谈话

鲁网11月2(记者王雅茜)今日,记者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了解到,朗源股份有限公司(朗源股份.300175.SZ)因未及时履行上市公司义务,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戚大广、戚永茂、李博被山东证监局“喊”去谈话。

据了解,朗源股份全资子公司烟台百果源有限公司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期间累计向深圳富士博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04亿元,占该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56%。对于该财务资助事项,朗源股份未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山东证监局表示:“戚大广、戚永茂、李博作为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戚大广等人应于2017年11月3日上午9时30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公司监管二处接受监管谈话。”

记者搜集资料了解到,朗源股份成立于2002年3月,总部位于烟台市,注册资本47080万,法定代表人为戚大广,控股股东为新疆尚龙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朗源股份股权22.45%。经营范围包括定型包装食品、包装制品的生产、销售(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水果、蔬菜、坚果、果仁的种植、加工、储存和销售;水果、蔬菜、坚果、果仁及调理品的进口和批发,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营收1.42亿元,同比下降8.93%;净利润为492.60万元,同比下降6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