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说,离婚还要养对方?各位,来学广西老表如何破局

为正确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统一法律适用,依法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实践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
成年健康男性利益不用保护?算不算歧视。
所有条文都更多损害男方(极少为女性)利益,比如房产不加名可以分房产的20%,父母买的房也能分割,而第二十条则将整个歧视推上高潮。

这意味着离婚不是结束。而是一段新的开始,需要你提供给她房子住,提供生活费花。你一屁股债,房贷还不起也不能卖房。而且不论谁提离婚都是这样处理的情况下。必然会造成谁弱谁有理,占便宜没完没了。在这样巨大利益诱惑下,也会造成原本稳定的婚姻破裂。不知制定法律的人是怎么想的!
这就和欧美离婚赡养费一样了,财产属于女方,债务属于男方。而欧美离婚赡养费是造成很多成年破产当流浪汉的原因。
有人想当流浪汉么?
既然不能从内部解决,那就只能从外部解决了,人是不会被困死的。今天,广西老表给大家做了榜样,引入了源源不断的东南亚媳妇。如同几十年前源源不断的中国女性远嫁欧美一样。外娶成了我们很多男人的可选项了,来看看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众多越南女性与广西人民通婚,数量高达1.2万,若离婚将无家可归
相信中国的大部分男性都是积极向上,只是想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普通生活。那就眼光放宽广点,跟上广西老表的脚步。记住,如果你有广西朋友,公文包安排起来。